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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溫嶺縣淋川鎮南咸田村西包龍頭是父親的故鄉,1933年出生於小河畔的土角厝,排行第四,但因為頭前有個大姐,不算排行,所以被稱老三。

我的祖父是曬鹽的鹽丁,兼著種幾畝地。因為家貧,所以決定要將家中男孩送一個給人家當童養婿。大伯二伯都已經成年,是家中的壯勞力,也在鹽場當鹽丁,自不可能。四叔當時還離不開奶奶,自然也不適合。所以十歲的父親就被送到十餘公里外的楊柳坑村潘姓人家當童養婿,條件是供應我爸讀書。

父親縱使不願,百般怨懟,祖母不捨,但也改變不了祖父的決定。於是大伯二伯就把帶著簡單行李的父親送到楊柳坑,這在懸崖邊上的山村。

但事情總不如人意,潘家無男丁,所以種田養豬打魚挑水等重活就落在父親身上。吃不飽穿不暖,活脫脫就是個小奴工。老套虐待養女的故事,把她換成他,就八九不離十。

思念家人的父親,幾度憑著記憶,趁著挑蟶子去市集的機會,偷跑回南咸田。不是讓祖父給打回去,就是大伯二伯省點年糕給他吃後被送回。

就這樣,五年過去,因為一頭豬,改變他的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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